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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eplay最新下载地址一官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

时间:2016-12-30浏览:114

为了合理利用教育教学人力资源,有效的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,形成公平、科学、有效的激励机制,制定本计算办法。

一、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    

(一)课堂(实验)教学工作量    

1.课堂(实验)教学工作量中含备课、辅导答疑、批改作业、考试考查、评卷等工作量。    

2.课堂(实验)教学工作量(标准课时)=计划课时×课程系数×合班系数×重复课系数    

(1)计划课时    按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为准。

2)课程系数    开新课的课程系数为1.2,双语课的课程系数为1.5,综合实验课的课程系数为2.0

3)合班系数    60人为基本教学单位(不包含艺术类、外语类及单班招生的专业),系数为1.0,其他按实际选课人数确定系数,标准如下:

25 -35 人   0.8;

36 - 60 人  1.0;

61 - 80 人  1.2;

81 -100 人  1.4;

101-120人   1.5;

121-140人   1.6;

141-160人   1.7;

161-180人   1.8;

181-210人   1.9;

211-240人   2.0。

4)重复课系数    

对于分开教学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上同一级水平的同一门课程,则其中一个班级按合班系数标准折算,自第二个授课班级起,按重复班折算,重复课系数为0.8。    

继续教育学院课堂(实验)教学不计教学工作量,采用直接付酬方式。

(二)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量   

 本科生的毕业论文,每指导一个学生,折算10个标准课时(含指导、答辩)。

(三)本科生导师工作量

按照一个学生每年1课时标准计算,如果学生有学业违纪方面的情况,或该教师经考核不合格,则不能获得指导该学生的课时补贴。    

二、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     

    课堂教学工作量(标准课时)=计划课时×2

(二)毕业论文工作量     

每指导1篇毕业论文折算80个标准课时(含指导、答辩)。     

( 三 )指导研究生学术活动工作量

  一个学生按36课时标准计算

三、特殊情况工作量处理

(一)双肩挑人员应承担工作量与超工作量标准之间的课时按0.6系数计算,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打折。(教授补贴72;副教授补贴66)

(二)专职辅导员只能代与其岗位相关的课程。

(三)在读博士攻读学位的第一年间所产生的工作量,严格按照读博协议中签订的关于工作量核算的条款计算。在读博士攻读学位的第二、三、四年间所授继续教育学院课程予以教学工作量认定,同时课时费不再重复计发。

(四)当年新录用教学人员,按实际代课数量计发工作量补贴,不再扣除基本工作量。

(五)当年退休教学人员按实际在岗工作时间计算工作量,当年退休后发生的工作量按外聘教师待遇计发。

(六)当年请产假并在工会已登记的教学人员工作量任务减半。

    四、原各种教学工作量补贴一律废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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