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,需要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学历(学籍)核验结果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。请各位考生在4月2日上午9:00-11:00到我校龙湖东校区博雅楼2楼201室(多媒体会议厅)报到,工作人员核查考生提交的复试资格审查材料,同时收取相应材料的复印件,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,不予复试。
考生须提供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有:
1.《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》(见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),手写签名。
2.居民身份证。
3.学历认证。应届生:学生证、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;非应届生:学历学位证书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4.政审意见表(见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)。
5.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,考生须提供在职就业证明。
6.报考“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”的考生提供《入伍批准书》和《退出现役证》。